Google Code Prettify

2011年3月11日 星期五

設計理念

我一直認為企劃在設計一個機制的時候,應該要有個人的設計理念才去寫出文件,而不是只是為了寫出文件而寫。
當交付文件給程式人員執行時,應該清楚傳達各個必要的設計理念。如此一來在程式實做出來之後,就不會一改再改。
營運如果有要求要改變甚麼地方,就應該傳達給營運了解當初的設計概念,而不是人家說改就改。
程式一直不斷的改來改去,在時間不多的情況下,往往為了配合修改而出現特殊寫法。久而久之就有很多的弊端出現。不可不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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